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政策激励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12-07



各县(市、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引导建筑业企业积极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工作,努力打造服务创新样板,形成示范效应,做好向省推优储备,经研究,我办制定了《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政策激励若干措施》,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实施期间如与国家和省出台的新政策、措施有冲突的,按国家和省的新规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63-3375362


附件: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政策激励若干措施




清远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

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代章)

2023126


(联系人:李建新、梁汉锋,0763-3370322




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

发展工程”政策激励若干措施


一、信用评价方面

1.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千万工程”,单个项目帮扶金额每10万元加1分,不足10万元不加分,封顶5分。申请加分材料为建筑业企业结对帮扶协议书、各级人民政府对帮扶金额的确认文件、工程验收报告或成果资料、相关票据及图片等。

2.被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为省级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千万工程”示范项目的加诚信分2分,被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选定为示范项目的再加诚信分3示范项目诚信加分措施自2024年度起实施。多个建筑业企业联合帮扶打造同一示范项目的,诚信加分由参与企业协商分配,或由县(市、区)住建局按帮扶金额比例分配。

适用对象为“百千万工程”中结对帮扶的建筑业企业及该企业投身“百千万工程”的项目。适用企业良好信用评价标准加分项为“奖励加分”,由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后进行加分。分值使用期限按《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行为记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评先评优方面

清远市建筑业协会对百千万工程结对帮扶项目,在申报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等奖项时优先提供培训指导,并给予评先评优5分加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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