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收集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信息数据库(第二批次)相关数据资料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3-26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局、各建材、设备生产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 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的要求,为了改革和完善造价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工程材料设备的选用程序,确保我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的质量和造价控制,我局拟建立“清远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信息数据库”,以进一步满足我市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市场和项目需求确定选用材料设备档次服务。为了做好该数据库的建设和后续更新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委托承办单位清远市建材行业协会、清远市工程管理服务行业协会负责该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信息数据库有关数据的采集与调研工作。

  二、入库工程材料设备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以下简称“信息单位”),遵循“公开征集、择优入库、价格优惠、定期评价、优胜劣汰”的原则,凡认可我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信息数据库管理制度,有意参加我市国有工程建设的,均可提出入库申请。

  信息数据库接受各工程材料设备单位的申请,生产厂家位于中国境外的,可由其设于中国境内最高级别的分支机构或代理商提出申请。入库生产厂家或其中国境内最高级别的分支机构、代理商 (以下简称“入库单位”),可以推荐为我市工程项目服务的代理商,但仅授权其负责签订、执行产品购销合同事宜,不得代理入库厂家的其他义务。

  信息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 品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 具有健全的质量认证体系;

  (四) 具有先进、必要的生产设备;

  (五) 在珠三角或者粤北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三、信息单位申报

  申报供应商访问网址“https://www.meta-cost.com/qydb”进行注册、登录,选择申报的材料设备品种,进入申报页面,对照《材料设备供应商申报表》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如有信息填报上传中出现问题,可将相关资料发至清远市建材行业协会邮箱:2724215084@qq.com,或向相关信息收集联系人咨询)

  四、资料收集汇总后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信息单位编制入库并进行公示,以后将定期公示信息数据库的更新情况。

  五、材料设备信息收集时间:

  (一) 第二批次材料设备信息收集时间:2024年3月27日0时0分至2024年5月17日17时0分。

  (二) 已入库单位材料设备价格更新时间:2024年4月15日0时0分至2024年5月17日17时0分。

  六、相关联系人及电话:

  信息收集联系人

  周健烽:15820255306

  祝江红:18028099210

  信息收集监督人

  谢华辉:13631435535

  张志标:18998982600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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