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清远市2024年度住房发展计划》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7-05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工作要求,我局特制定清远市2024年度住房发展计划,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清远市2024年度住房发展计划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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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2024年度住房发展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工作要求,特制定清远市2024年度住房发展计划。

  一、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全市新开工商品住房166.6平方米批准预售商品住房215.3万平方米住宅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187.9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551.2万平方米。

  二、2024住房发展总体目标

  2024年,我市将继续全力做好稳市场、稳预期、保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加快构建房地产新发展模式,实现供求关系新平衡。一是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实现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防止市场大起大落。二是积极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健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扎实抓好保交房工作。三是实现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力争保持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住宅地价动态监测指数、住宅租赁价格指数同比增速保持稳定。四是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做好公租房及租赁补贴保障。

  三、2024年住房发展目标

  (一)商品住房新开工规模

  2024年全市商品住房计划新开工建筑面积约134万平方米。

  (二)住房新增供应规模

  2024年全市计划批准预售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71.2万平方米。

  (三)保障性住房发展计划

  2024年全市计划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510户。

  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一)大力支持刚性及改善性需求

  增强调控政策的协调性和精准性,根据我市农业转移人口、新引进就业人群、改善性购房群体、返乡置业群体及重点产业集群的特点,分别推出针对性的购房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商品房去库存,多措并举推动已建成商办、车位、住宅等项目有效去化。

  (二)优化住房供给侧调控机制

  完善“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加强自然资源、金融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的协同,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产业布局、住房供需等方面情况,科学安排土地和住房供应,优化供应结构,引导配置金融资源,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项目通过调整规划方式,提升项目销售去化竞争力。

  (三)积极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将房地产融资“白名单”落实至项目层面,筛选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下可正常开发项目,精准支持项目融资,保障项目建设交付。纳入“白名单”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资金封闭监管,预售资金不得抽挪,杜绝房企集团抽调项目资金,保障资金切实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相关支出,降低项目资金链断裂、难以交付风险,稳定消费者对新建商品房的预期,提升社会对新房市场的信心。

  (四)大力探索“好房子”建设工作

  优化住宅设计水平,提高住宅舒适度、实用率。针对不同年龄群体需求,探索全年龄友好型住宅,支持住宅小区配齐配全养老、托幼、康复、社区、体育、文化等配套设施。落实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机制,在土地出让、建设管理、运营维护阶段落实高品质要求。建立房屋体检、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房屋定期排查、精准诊断、分类整治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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