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防办、民防协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国家和省“放管服”精神,推进依法行政、行业自律、企业诚信和市场有序竞争,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即日起停止执行《清远市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销售安装企业名录》(2018年6月28日发布),我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安装市场严格按省人防办网站公告的《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公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目录的公告》(粤人防〔2018〕303 号)及其它相关现行文件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请贯彻执行。
清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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