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公告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节〔2018〕30号)的精神,我局制定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方案》已于2019年6月28日印发施行。现经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骏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家评价机构”)作为我市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服务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现就评价机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一、三家评价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服务期限:2020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三、项目申报方式采用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登录“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gdgb.org.cn/,下简称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四、在平台申报时,申报单位可在菜单中选择三家评价机构其中一家作为被委托机构,并与在平台中选定的评价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合同)。
特此公告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