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清远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经纪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经纪行为,维护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局拟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清远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经纪行为的通知》,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0年8月15日前以信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我局,逾期回复视为无意见。
通信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房产管理科,邮编:511500
电子邮箱:ccc504@126.com
联系电话:0763-3867905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清远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
经纪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31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清远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经纪行为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