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第三方机构开展“十四五”时期
清远市城市建设研究工作的公告
按照《中共清远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起草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现采购第三方机构开展“十四五”时期清远市城市建设研究工作,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报名参加采购活动,我局将组成评审小组,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评选出一家机构开展“十四五”时期清远市城市建设研究工作。
一、采购项目编制内容及成果
(一)采购项目编制内容
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本市城市空间发展格局和重大城市功能体规划建设的思路目标;研究提出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提高城市品质和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主要任务和改革措施。
(二)时间安排
“十四五”时期清远市城市建设研究报告形成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阶段、深入调研阶段、文本起草阶段、修改完善阶段、审议通过阶段、纳入到清远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等环节,本项研究工作从签订采购合同开始到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成果要求
本项目的交付成果为“十四五”时期清远市城市建设研究报告文本,其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总则、城市建设现状、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的研究内容及有关图表。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
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在全国范围内至少承担过1个市级以上城市建设研究报告相关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三、资料提交、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和定标方式
(一)提交资料
1.各参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需提交委托授权书原件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类似项目业绩、报名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2)、拟投入相关工作人员情况表(附件3)前来我局参加评审会。
2.联系人:陈舒婷,联系电话:0763-3376010
(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定标方式
1.评审小组将于2020年9月2日下午15:00时在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403会议室召开评审会进行公开评审。
2.本次采购控制价:¥150,000.00元(含税)。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参与单位需携带上述资料准时参加公开评审会,资料需加盖公章并放入文件袋密封,在密封线上加盖公章。
4.未能按时参加评审会或资料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作无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评审小组现场开封,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若得分相同的,优先考虑有编制城市建设专题研究报告经验的单位。若上述条件一致的,评审小组以抽签方式选定一家单位作为中标人。若中标人在中标后20日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根据得分高低,得分第二名者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6.报价要求: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一次性报价。
四、合同签订
1.签订时间:合同书应于选取中标人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
2.合同支付方式:中标单位按时完成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按程序经审议通过后一次性支付总费用。
本公告从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1日截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单位基本情况表;
2.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3.拟投入相关工作人员情况表;
4.审查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