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小额建设工程发包行为,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效率原则的实现,根据《清远市扶持建筑业发展办法》(清府办〔2020〕43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指示,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草拟了《清远市政府投资小额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月7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公告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意见,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单位提出时加盖该单位公章,公民提出时由本人签名)。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信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邮编:511518;联系人:梁汉锋,电话:0763-3370322;传真:0763-3370322;电子邮箱:qyzjjjzscglk@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清远市政府投资小额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