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1〕45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招募一个负责清远市域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机构,要求注册地在清远。
符合《通知》附件1条件要求的企业、社会组织或职业院校可填写附件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申报表》,于7月31日前提交至建设大厦301室。清远市房和城乡住建局择优遴选后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1〕450号)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5日
(联系人:刘志华,电话:1341358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