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清远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一览表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1-14

      我局草拟的《清远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办法》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月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到截止日,共收到以下反馈意见,在此予以公告。反馈意见如下:

征求意见单位

提出意见情况

采纳(未采纳)意见情况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一、建议将第七条“(一)选择符合本办法的检测机构,具备相应检测专项资质,检测报告应具有监管标识,拒绝接受没有有效监管标识的检测报告”修改为“(一)选择符合本办法的检测机构,选择的检测机构需具备相应检测专项资质,检测报告应具有监管标识,建设单位应拒绝接受没有有效监管标识的检测报告。”

二、其余无意见。

采纳。

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建议增加条款:

内容:清远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每月需向清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月在清远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检测业务情况/检测台账(包括检测所在地理位置、检测的参数、检测数量、参与检测的人员等信息),或由清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检测行业协会代为收集。

理由:更好地掌握检测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当地主管部门更好地对检测机构及其检测业务进行抽查及监督。

采纳。

清远市工程管理服务行业协会建设工程检测分会

一、建议清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检测行业协会制定本地区行业指导价,对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性竞争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处罚,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理由:维护检测市场的稳定。

二、为促进我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健康发展,本着科学、有序、逐步开放的原则,建议在2022-2026年期间,控制在我市联网评审后开展业务的检测机构总量不超过20家,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理由:维护检测市场的稳定,做到科学有序逐步开放。

均不采纳。

理由:第一点属于行业自律范围;

第二点通过加强管理,促进检测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

清远市清新区建筑工程检测站有限公司

第八条【检测机构职责】第五点“没有办理现场检测见证的检测报告不得用作工程验收依据”要求,针对《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点“总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三千平方米以上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如有工程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少于三千平方米以下,也没有实行监理,应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的检测报告。

本文件已包含相关内容。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无意见。


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民主促进会清远市基层委员会

逾期未回复。


曾绍红(公众)

第四条【检测机构条件】

一、增加“(一)检测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检测机构对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办事处等组织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理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四条  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原(一)修改为“(二)本省的检测机构应当获得广东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核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外省的检测机构应当经广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理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五条  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原(二)修改为“(三)检测机构(含分公司、办事处等)在清远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需具有满足……”

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三十二条  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

四、原(三)修改为(四)。

第一点采纳,已在第四条第一款修改;

第二点不采纳,理由:原文已包含相关表述且更严谨;

第三点采纳。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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