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我市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标规〔2021〕1号)及《广东省绿色建筑项目申报一、二、三星级标识指南》要求,我局于2022年1月发出了《关于征集我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专家的通知》,决定成立我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经各单位推荐,我局审核,拟将肖毅强、杨焰文等71名专家纳入清远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专家库。现将拟入库专家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至3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专家库人员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科技设计科反映(电子邮箱:296510929@qq.com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建设大厦320科技设计科、电话及传真:0763-3376010)。
附件:清远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专家库名单 (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2日
(联系人:蓝媚 联系电话:0763-337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