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勘查设计专家: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管理,让库内专家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以及其它质量检查和技术审查等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经研究,决定对专家库中因超龄或工作岗位变动等不符合入库专家条件的人员进行清理,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补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专家候选人应为从事建设工程技术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秉公办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熟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承担过本专业大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三)能够胜任并积极参加我局组织的各种咨询、评审、会议交流、调研指导等工作;
(四)年龄一般应在65岁以下;
(五)应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并取得高级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其它专业的注册工程师职称资格;
(六)外来勘察设计单位符合入库条件、愿意提供技术服务的专家,常驻地距清远市区车程应在2小时以内;
(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和国家公务人员不能作为专家候选人。
二、入库专家的服务范围
(一)参与我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设计质量行为检查;
(二)参与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三)参与我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图质量审查;
(四)参与涉及勘察设计方面的技术文件或技术措施的论证;
(五)参与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的评审;
(六)其它技术咨询服务。
三、专家提供的信息要求
(一)拟入库专家本人按附件《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专家推荐表》格式填写有关信息,一式两份。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对应“本人意愿服务范围”栏内内容,请在“专业特长、代表性业绩”栏内填写相应的代表性业绩,以此证明具有提供相应技术服务的业务能力。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原已入库的专家按上述要求更新信息。注意:《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专家推荐表》本人意愿服务范围栏新增了“海绵城市设计相关技术服务”和“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服务”两项,请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专业(建筑、给排水、风景园林)和装配式建筑相关专业(建筑、结构)的专家注意更新信息。
四、专家库信息更新时间安排
(一)请相关单位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专家推荐表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送清远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联系人:文赛夫;联系电话:3337001;电子邮箱:403624175@qq.com;地址:清远市连江路建北大厦二楼202室)。
(二)通过审查、公示等工作后,入库专家情况将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
附件: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专家推荐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