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行为记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我局关于企业诚信记分办法于2021年7月18日开始实施。但由于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维护管理问题,暂时无法对系统平台页面内容进行更新。系统首页标示的诚信加、扣分标准仍为旧标准,无法更新,现就此进行说明: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平台首页诚信加、扣分标准已失效,现行诚信加、扣分标准以《办法》为准。
专此说明。
附件:《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行为记分办法>的通知》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