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更新清远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专家成员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4-20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清远市消防工程协会,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2020年清远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的成立,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进一步充实清远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施工及检测技术力量,发挥行业专家在技术服务、评审论证、检测评估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拟对清远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第一届专家成员进行更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参与我市住建部门组织的消防设计文件技术检查。

2.参与我市住建部门组织的消防验收现场技术检查。

3.参与我市住建部门组织的对相关单位检查的技术检查。

4.参与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中技术问题的论证。

5.参与我市相关规范中争议问题的探讨、论证。

6.承担住建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入库专业要求

基础专业需求:消防专业、建筑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电气专业等。

特殊行业需求:水利工程专业、电力工程专业、化工工程专业、民航工程专业、铁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等。

三、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建设工程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具有消防工程相关工作经历。

3.年龄一般应在65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

4.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等其它专业的注册工程师。

5.具有消防丰富经验和拔尖技术水平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专家提供的信息要求

1.拟入库专家本人按附件1《清远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推荐表》(第二届)格式填写有关信息。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对应“本人意愿服务范围”栏内内容,请在“专业特长、代表性业绩”栏内填写相应的代表性业绩,以此证明具有提供相应技术服务的业务能力。

2.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对外来单位符合入库条件、愿意提供技术服务的专家,如常驻地距清远市区车程在2小时以内,可以填写《清远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推荐表(第二届)推荐入库。

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将专家推荐表连同相关证书复印件,于2023年4月30日前书面送我局消防科(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建设大厦805室,李卫高:3375650)。


附件:清远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推荐表(第二届)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0日  




 
                                                                       
清远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推荐表(第二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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