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在各单位推荐和审核基础上,经研究,拟定第二届清远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成员名单(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至13日(共7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消防科反映。反映意见应实事求是,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建设大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806
电话:0763-3375650
传真:0763-3375650
附件:第二届清远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成员名单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