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建〔2023〕44号)的要求,经前期申报、整改提升、居民满意度调查,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初审推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验收,拟确定清城区的凤城世家、保利天汇中景花园、东方天城、凤凰春天花园、云山诗意,清新区的凯旋城,英德市的龙山庄,连州市的名汇花园,佛冈县的城市春天,阳山县的海逸时代花城等10个小区为2023年清远市“美好家园”小区。
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方式进行实名反映,邮箱地址:qyzjfdcsck@163.com。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7日。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