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11-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号)、《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近期开展2023年上半年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由我局监管的2022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47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抽查比例不少于20%的要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共抽取11个项目

二、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主要围绕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重点针对《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东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七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我局《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抽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但部分项目仍存在以下几类问题:

一是保证金收取不符合有关规定,如“清远市新城片区排水管网错接、漏接改造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等6个项目存在违反数额(比例)、方式、时限的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问题(不按时退还投标保证金),“中国南部物流枢纽三期建设项目(广清园项目土地平整及边坡、挡土墙等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等1项目存在违法设置预付款保证金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涉企保证金问题,以上项目,涉嫌违反《广东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七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规定。

二是资信要素设置不符合有关规定,如“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清远校区二期建设工程(学生生活区、教学行政区)补充设计”等1个项目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并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南部物流枢纽三期建设项目(广清园项目土地平整及边坡、挡土墙等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等1个项目将连续获得若干年“由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荣誉证书设为加分条件,涉嫌违反《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二-(二)-4点要求。

三、处理结果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提醒函或诚信扣分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向项目审批(核准)部门通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对照自查,引以为戒,严格落实招标投标规章制度,加强招标工作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切实维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检查结果公示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14




 
                                                                       
检查结果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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