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5年城镇燃气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建城函〔2024〕832号要求,下达我市消防审验方向资金20万元。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下达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消防审验)分配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