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服务事项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行政服务事项审批全流程电子化、无纸化审批进程,我局决定实行市管权限的地名命名及更名审核、审批事项全流程电子化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流程电子化审批事项范围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市管权限的地名命名及更名审核、审批两个事项,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并核发电子证书。自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之日起,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不再受理该事项纸质申报材料。
二、办事流程
(一)申请
企业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切换“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搜索“市管权限的地名命名审核、审批”或“市管权限的地名更名审核、审批”→在线办理,如实填报相关材料。
(二)审批
住建部门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申请予以受理,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审批通过后,将出具批复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退件处理并一次性告知理由。
三、其他事项
各申请企业务必如实填报数据信息和上传图片,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企业,一经查实,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市,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呈程3378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