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委会、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和相关建筑材料的监督管理,住建部门每季度对属地在建工程安全防护用品和建筑材料质量进行抽检,现将第一季度抽检情况以及第一季度日常检查动态记分情况一并通报如下:
一、材料抽检方面
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护用品和建筑材料质量抽检,共163组,合格率为88.34%。其中:
(一)热轧带肋钢筋,监督抽检76组,抽检合格率为96.05%。不合格批次生产厂家为广西贵丰特钢有限公司,材料重量偏差项目不符合。
(二)混凝土外加剂,监督抽检10组,抽检合格率为70%。不合格批次生产厂家为广西华澳建材有限公司,材料含固量不符合;佛山市砼协新材料有限公司,材料含固量、减水率不符合。
(三)矿渣粉,监督抽检6组,抽检合格率为66.67%。不合格批次生产厂家为四会市骏马水泥有限公司,材料28天活性指数、烧失量、氯离子不符合。
其他材料监督抽检和检验检测情况详见附件1。
二、动态记分方面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要求,住建部门日常检查时,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及其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情况进行量化记分,包括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安监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未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整改的、未组织项目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工程监理等。
全市第一季度动态记分条目总计195条:
(一)按行业分,建设单位1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1条;设计单位1条;施工单位36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66条;监理单位19条,总监理工程师32条;施工企业项目专职安全员39条。
(二)按地域分,清新63条,市辖62条,清城31条,英德15条,佛冈12条,连南6条,工业园4条,连州2条,连山0条,阳山0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地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记分制度,强化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二)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防护用品和建筑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认真检查在建工地使用的安全网、钢管、扣件、混凝土试件、粉煤灰等产品质量,未经检测合格的,严禁投入使用。
(三)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项目的预拌混凝土承包单位资质审查、试验计划报审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核。监理单位应编制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预拌混凝土浇筑过程实施旁站监理,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四)各有关单位对照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举一反三,闭环整改。同时,各属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材料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附件:1.2025年第一季度清远市(含各县、市、区)在建工程安全防护用品和建筑材料质量抽检结果
2.2025年第一季度清远市(含各县、市、区)记分情况汇总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