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清远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21〕86号)的工作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质量抽查,强化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主体责任,排查工程设计质量隐患,纠正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提升勘察设计行业整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抽查范围及对象
(一)抽查范围:2024年以来取得施工许可证或通过审查并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房屋市政工程和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二)抽查对象:在清远市从事房屋市政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
三、抽查内容
(一)勘察设计质量情况。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落实先勘察、后设计原则情况,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情况,执行绿色建筑、抗震设防、消防安全性、结建式人防工程防护安全性、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配套充电设施、通信设施、公共体育设施等标准情况,按规定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情况。
(二)执行相关政策情况。贯彻落实清远市建筑科技推广和行业管理政策的有关情况,如执行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政策文件。
(三)落实数字化审图和审图时限情况。各单位按要求实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情况,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负责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人员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审图系统”)确认施工图设计文件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按时限出具审查合格书或者审查意见书情况。
详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发承包行为检查内容清单》(附件1)。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在2025年6月15日前需对照抽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形成问题清单并整改存在问题。
(二)抽查实施阶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于2025年6月15日后在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组织专家分组开展文件审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于2025年底通报抽查结果,督促问题单位限期整改。
五、抽查程序
(一)县(市、区)级自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对照抽查内容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发承包行为检查内容清单》,组织开展本县(市、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抽查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超限高层建筑、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燃气工程、取消或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的项目,抽查项目数量一般不低于2024年本地区施工许可项目数的10%。抽查工作可以通过审图系统抽取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或者开展项目现场检查方式进行,抽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或依职权移交有关部门跟进处理。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于11月30日前将全年工作情况报送我局,包括勘察设计活动监管和抽查通报情况、常见易发质量问题分析、典型案例曝光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工作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等,并填报《2025年度本地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一)(二)(详见附件2)。
(二)市级抽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抽取专家组成检查组,一是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2024年以来我局核发施工许可以及通过审查并出具审查合格书的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二是对清远市区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建设单位履责及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工程项目执行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情况进行核查;四是对各县(市、区)以及工业园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随机抽查。
六、有关要求
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高度重视本次质量抽查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相关事项。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与建议,各单位需认真整改与总结,持续提升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水平。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拒不整改的单位,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以维护勘察设计行业的良好秩序与健康发展。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发承包行为检查内容清单
2.2025年度本地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一)(二)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5日
(联系人:陈舒婷,联系电话:0763-337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