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公示
(第二批)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的,不得承担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结合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第一批名单公示,目前我市辖区内共有9家企业(事业)单位可承担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现将第二批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检测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详细地址 |
资质范围 |
1 |
佛冈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
刘明海 |
佛冈县教育路277号 |
一、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 4.混凝土、砂浆性能检验。 ****** |
2 |
清远市建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陈少青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东坑工业小区A4#车间 |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桩身完整性检测(低应变法、钻孔取芯法、声波透射法)。 ****** 备注:根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市政基础设施检测市场化和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该检测单位在清远市范围内仅可开展下列检测项目:桩身完整性检测(低应变法、 钻孔取芯法[须具备相应设备条件]、声波透射法)。 |
3 |
清远市精恒工程检验有限公司 |
钟敬文 |
清远市清城西46号区横荷街办7号小区17号地一、二、三层 |
一、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 4.混凝土、砂浆性能检验; 5.简易土工试验(土壤试验、路基路面土工试验); 6. 沥青、沥青混合料检测(沥青检验、沥青混合料检验)。 ****** 备注:根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市政基础设施检测市场化和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该检测单位在清远市范围内仅可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检测业务。 |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