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开展2021年绿色社区创建评定工作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2-2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和《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城〔202068)、《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粤建节〔202184)等文件要求,扎实完成清远市2021年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目标,2021126日至121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科技设计科科长龚梅英同志带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及规划、设计等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到各县(市、区)拟创建绿色社区的23个城市社区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评定工作。

(图为评审组现场核验清城区凤宇社区垃圾分类设施情况


评审组通过实地核验和申报材料审核等方式在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和整治机制、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和培育社区绿色文化五大方面对各城市社区逐一进行评分,重点核查实地创建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经评审,申报创建绿色社区的23个城市社区评分基本达标,但还存在以下问题:1.多个社区未建立设计师、规划师联系社区开展绿色社区创建的机制文件;2.个别社区节水节能设施宣传推广及应用不足;3.部分社区无障碍设施、公共活动设施、电动车停车场设置不合理;4.部分社区存在绿化地面泥土裸露、未建设海绵城市设施等问题。评审组专家成员现场出具评定意见反馈表,督促各社区完善工作机制并落实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20211220日上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宇涛同志主持召开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市级评审会议,会议邀请了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消防救援支队、清远供电局17个单位共同参与评审。

(图为绿色社区创建市级评审工作会议现场)


会上,陈宇涛同志介绍了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工作进展情况。会议通报了专家评审组对拟申报创建绿色社区的城市社区的评分情况及主要存在的问题。经各局代表对申报材料进一步核查,研究通过了23个城市社区创建绿色社区的评定结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