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2022年清远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暨企业安全生产集中学习和“我为安全宣誓”活动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6-21


        2022615日上午,由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清远市建筑业协会协办,在清城区建设大厦503会议室成功举行2022年清远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企业安全生产集中学习和“我为安全宣誓”活动。活动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昌耀主持,组织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

卢昌耀同志指出,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围绕落细落实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等在我市落地生根,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近期强降雨天气等情况,卢昌耀同志还强调了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


(图为卢昌耀同志主持活动并讲话)


        活动中,中建四局一公司广州分公司总工程师李松晏作为受邀专家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授课。课上,李松晏总工程师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核心,以督促提升清远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水平为抓手,对《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进行深入解读,对其具体应用进行详细介绍。大家纷纷表示,本次集中学习收获很足,为具体抓责任落实提供了工作启发。

(图为活动中全体人员开展集中学习)


         “我承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集中学习结束后,清远市建筑业协会会长单位负责人张志强同志作为领誓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为主要内容,组织企业负责人开展“我为安全宣誓“活动”。




(图为清远市建筑施工企业“我为安全宣誓”活动现场)

本次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活动人数安排两批次开展,取得了圆满成功。活动期间,宣传派发《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及《刑法修正案(十一)》两套宣传小册子共13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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