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举办学习贯彻《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系列培训班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2-17



《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于今年2月1日开始施行,为学习贯彻该条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举办了学习贯彻《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系列培训班。

2月9日上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建设大厦503会议室举办了学习贯彻《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培训班。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及股室的负责人,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市区100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总共130人参加了培训。

2月15日上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业管理协会联合在天安智谷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了学习《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培训班,市物业管理协会人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总共280人参加了培训。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莫开勇在培训班上介绍了《条例》的起草、送审、修改、审议、批准、颁发实施的情况,讲解了各条款的具体内容,特别结合实际案例对《条例》中明确重要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区域的工作职责、划分物业管理区域范围、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规范公共收益收支管理、防止乱分摊公共水电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防止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装修房屋时欺行霸市、在出现物业服务真空时采取应急物业服务等群众特别关注的条款进行详细的讲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广大业主提供高质量、贴心的物业服务,妥善化解与业主的矛盾纠纷,与业主共建和谐文明家园。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计划与市物业管理协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在各县(市、区)举办学习贯彻《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培训班,对各县(市、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人员进行培训。




(2月9日培训班现场)



(2月15日培训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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