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顺利召开清远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报暨部署会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3-07



    2023224日下午,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市、县(区)有关单位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403会议室参加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议,为加强对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经营性自建房的整治工作,有力推进非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整治,确保按期完成排查任务,在全国会议结束后,立即召开了市级套会。市级套会通报了清远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组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县(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负责同志、县(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参与此次会议。

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丘成杰同志对全市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下一步工作内容进行了部署。他强调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2023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同时,市委市政府对该项工作非常重视,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了2023年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清单任务。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并提出以下要求:一要早部署快推进。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排查计划安排,早部署早安排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二要加快排查工作进度。按照倪虹部长“快、准、严、实”工作要求,尚未完成排查任务的地区要倒排时间,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已完成排查任务的地区要加强巡查,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排查工作质量。三要全力推进分类整治。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根据鉴定结果“一栋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做好隐患自建房分类处置,细化落实管控、工程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四要加大督查力度。各督促指导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抽查检查,对进展缓慢,排查不力的予以约谈通报,着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难事故发生。3-6月期间每月最少对包点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导1次,并及时将有关督导工作情况报我局收集汇总。五要根据省政府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两个不低于”要求(不低于序时进度、不低于年初支出计划),落实好省自建房专项经费的使用工作。六要用好通报手段。及时向市分管领导报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周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群对各县(市、区)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和排名。



最后,会议进入到各督促指导组牵头单位的讨论和自由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就督促指导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再次强调务必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督促指导组牵头单位要向成员单位传达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从严从细落实各自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职责,积极开展相应工作,并及时报送工作内容。坚决完成好上级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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