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2024年清远市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管理会议和举办清远市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知识培训班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3-07


202436日上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了2024年清远市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管理会议和举办了清远市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知识培训班。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清城区、清新区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共148人参加了会议和培训班。

会议传达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吸取南京市雨花台区“2·23”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清建〔202413号)和《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整治工作的通知》(清建〔202415号)对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和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整治工作的要求。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丘成杰在会上要求加强对业主消防安全和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性的宣传,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要撤除,对不符合要求的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要整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后才能重新使用,加快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建设,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进行清理;加强电缆井、管道井火灾防范工作;履行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修、养护、管理责任,确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登高面的通畅;同时要加强室内装修管理、防汛防风、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管理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科长朱志杰在培训班上讲解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未履行相关职责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通报了我市物业小区存在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情况,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和及时排查、清除物业管理区域的各种火灾隐患。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一级主任科员莫开勇在培训班上解读了省消安委办印发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通报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室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进入电梯的各种情形,介绍了对省、市相关文件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的措施,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和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清理工作。

(会议现场)



 (培训班现场)



(培训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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