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广东康堡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审核,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不准予你单位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行政许可。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1日
(联系人:徐伟乐 联系电话:0763-337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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