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清远市朝阳工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经审核,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见证取样检测(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性能检验;5.简易土工试验(土壤试验、路基路面土工试验);6.沥青、沥青混合料检测(沥青检验、沥青混合料检验)资质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41号令)第四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准予你单位申请见证取样检测(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性能检验;5.简易土工试验(土壤试验、路基路面土工试验);6.沥青、沥青混合料检测(沥青检验、沥青混合料检验)资质的行政许可。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5日
(联系人:徐伟乐 联系电话:0763-3378036
监督电话:0763-337801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