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 广东创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审核,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准予你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行政许可。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4日
(联系人:徐伟乐 联系电话:0763-3378036
监督电话:0763-3375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