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公司
经审核,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准予你单位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的行政许可。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5日
(联系人:徐伟乐 联系电话:0763-3378036
监督电话:0763-3375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