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清远鑫瑞房地产有限公司
经审核,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注销保利天汇花园四期27#栋、28#栋(编号:441802202103170701、441802202103170801)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本行政机关准予你单位注销保利天汇花园四期27#栋、28#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2日
(联系人:温咏诗 联系电话:0763-3378036
监督电话:0763-3375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