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的通知》(粤建质函〔2021〕698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主管部门、各企业要严格落实省厅文件要求,结合实际,重点盯紧盯牢假日期间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扎实推进国庆假期及节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各建设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现场和方案“两张皮”现象,发现不按方案施工等违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违规行为的,要严格采取行政处罚、提请省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严格执法措施。
二、加大对假日期间安全管理人员到岗情况抽查力度。各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国庆节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将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工作照片等影像资料每日在监管工作群进行汇报,并采取视频监控、微信等信息化工具进行视频抽查点名,发现报备人员没有到场履职的一律从严处理。
三、各参建单位必须坚持危大工程、涉及燃气工程非必要不施工。各项目要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国庆假期危大工程原则上停止施工,特殊情况要施工的项目必须按照提级管控和风险主动报告要求报主管部门。施工总承包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指挥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全时段在岗管理等制度和措施,严禁盲目赶工期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重大紧急情况,应立即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四、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一是强化应急值班,各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等制度,确保应急值守工作正常运转,并于9月30日下班前将带班值班人员安排表报送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二是加强信息报告。国庆期间实行灾害事故“零报告”制度,各建设主管部门每天15:00时前向我局书面报告情况(《突发事件信息专报》格式详见附件2);遇有重大紧急情况,可以先电话接报,并及时补报书面报告。三是及时报送假期防范落实情况。市有关主管部门应按附件3填写有关数据,并将国庆期间开展的安全防范情况于2021年10月8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国庆假期
安全防范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的通知》
2.《突发事件信息专报》
3.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汇总
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0日
(联系人:杨文龙 1372699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