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施工单位:
省、市考核农民工工资结果已经通报,从我市结果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措施贯彻不深入、落实不严格、执行不彻底,检查中也发现各施工单位对制度规定的理解有偏差,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偏弱,为认真学习落实好《条例》,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提高各施工单位在工人工资支付方面能力水平,我局拟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下午2:30。
培训地点:市住建局503会议室(北江二路建设大厦)
参加会议人员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股负责人;
(二)各施工单位劳资专管员1人。
三、会议内容
(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讲;
(二)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在工人工资支付方面需重点注意事项;
(三)现场答疑。
四、有关要求
(一)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落实《条例》规定的职责作为企业守法经营的重要工作来做,要安排相对长期固定人员或有正式编制人员参加会议,防止发生参加会议人员短期内离职、离岗的情况。
(二)参会人员要认真听讲,培训结束后要将培训内容推广、辐射至本企业所有在建、新建项目工地,以点带面,切实提高各项目在工人工资支付方面的管理水平,确保培训效果。
(三)各县(市、区)住建局应在此次宣贯会后组织本辖区内项目工地劳资人员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人工资支付工作。
(四)参会人员请于12月24日下午2:20分准时到达市住建局完成签到,签到时请按防疫常态化要求,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粤康码为绿码的方可参加。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