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清远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清远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国政府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6-03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协会、企业: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切实开展好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清远行”活动,推动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局制定了《2021年清远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清远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62  

 

(联系人:欧家辉,联系电话:0763-3862406




2021清远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宣传清远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2178号)和清远市安委会办公室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清远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清远行”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安办202133部署,制定2021年清远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清远行”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政府的有关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各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清远行”活动取得实效,着力营造我市住房建设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切实推动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2161日至30

(三)“安全宣传清远行”活动时间:“安全宣传清远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三、组织结构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及“安全宣传清远行”活动,我局成立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及“安全宣传清远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活动。

一是全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相关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以专题学习会、研讨会、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等形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牢牢把握精神要义,进一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三是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等,在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开设宣传专题,在机关办公楼和工程项目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基层的宣贯工作,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宣传格局,不断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线上线下观摩活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6月初举行2021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选取3-4个观摩项目,推广介绍我省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先进经验做法。根据疫情防控实际要求,我局将积极参加线上观摩活动,深入学习全省先进经验,及时传达到我市建设工地。

我局初定于6中旬举行2021年清远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线上观摩交流(活动安排另行通知),通过微信工作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媒体平台以线上视频、照片等模式,推广介绍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先进经验做法。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属地安委办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情况,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组织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观摩学习示范工地,推广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先进经验。

(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战”专题活动。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相关企业要紧密结合广东和清远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广东省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落实落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抓好《清远市全面防范化解城市建设安全风险专项实施方案》和《清远市防范化解在建市政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落实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全方位宣传,组织媒体,充分报道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注重总结宣传,推广制度成果。报道隐患排查整治好的做法、有效的措施,曝光隐患排查不力的企业和单位。围绕防范化解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遏制及以上事故发生,宣传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各地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动员企业及项目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同时要广泛动员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人人自觉排查隐患、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隐患;广泛动员社会群众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建筑工地隐患排查和隐患举报第一时间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组织参与“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等安全培训。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相关企业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央视新闻、新华网、人民智云等主流媒体客户端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培训课程。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新媒体和直播平台作用,针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不同的人群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参建企业或项目部要积极开展员工大培训、安全大讲堂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五)大力宣传和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底前,建筑施工领域参保生产经营单位覆盖率达40%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考核范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尽快推动各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借助“保险+科技+服务”的发展模式强化安全生产的风险隐患排查,降低潜在安全风险。

)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我局将根据安委统一部署配合开展2021年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相关企业要结合属地防疫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方式,以互联网、无线网络等线上媒体为主要形式开展咨询日活动积极发动机关干部、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国家组织的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等主题宣传活动“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等活动;创新开展走进企业、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走进应急管理系统等公众开放日活动(详见附件1在网络掀起学习安全舆论高潮可围绕城市建设安全主题,以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为重点,通过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网上知识竞赛、网络直播互动以及H5游戏互动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城市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精准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相关企业要结合本地防疫工作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聚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范水平等,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实施,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针对各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演练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高空坠落救援、坍塌救援、消防和紧急医疗救援、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内容,向一线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深基坑高边坡专项整治行动。

各地住房城乡建部门要按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建筑施工领域深基坑高边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清建202146号)的工作要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

)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相关协会开展相应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进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相关协会要根据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1.结合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和企业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各企业管理人员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以及技术标准规范。

3.积极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自查自纠,建立台账、闭环整治,全面消除建筑工地安全隐患。

4.选取有代表性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施工坍塌、高处坠落、消防火灾、汛期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应急演练。

5.积极开展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文体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各地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

、“安全生产清远行”活动安排

(一)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年”等专题报道活动。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配合广东建设报等媒体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的报道工作,深入报道各项专题活动进展情况、工作成效。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聚焦我市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系统防范化解城市建设安全风险专项实施方案等专项工作的深入推进,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加强典型事故的案例剖析、警示教育,推动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活动。

充分利用“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结合建筑施工安全实际,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1. 开展企业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专题报道活动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大众媒体,重点宣传房屋市政工程各参建企业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对事故隐患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有效开展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用好清远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动员组织企业及项目从业人员、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相关网络举报平台,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六、有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住房城乡建设成立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清远行”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清远行”活动各地住房城乡主管部门也要成立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清远行”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明确“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清远行”活动方案,细化工作步骤、工作措施组织和指导本地区相关活动的开展。各地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清远行”的活动,分管领导要带队检查和到基层工地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宣传教育,确保活动全覆盖。

  1. 精心组织实施。

        各地住房城乡主管部门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本地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清远行”活动。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清远行”活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年”活动工作方案等部署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开展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关系,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同时,要重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

  1. 认真及时报告。

      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明确1名活动联络员65日前报送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清远行”活动方案,78日前和1215日前分别对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清远”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宣传清远行”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视频分辨率要求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分辨率要求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


附件:清远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清远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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