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安全检测机构、清远市工程管理服务行业协会建设工程检测分会: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监管职责,有效打击虚假检测行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根据《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我局于5月30日至6月9日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我局派出五个检查组,共检查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共23家。对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我局下发18份整改通知书、1份执法建议书。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各主管部门对检测机构的监管工作情况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对检测机构虽有不同程度的管理,但监管力度仍需加强,主要体现为:
1.个别主管部门对检测机构的管理职能未明确分工,尚未对辖区内的检测机构实施动态监管。
2.个别主管部门仍未按照《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督促辖区内检测机构在市、省监管平台实行信息化联网登记。
(二)检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并随机抽取了3家检测机构,对其签约的1个在建项目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核查验证。从各检测机构的受检情况看,大部分检测机构在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检测技术规范从事检测活动。通过查阅检测机构内部管理档案和检测报告档案、查看试验场所及仪器设备,发现存在各类问题共137项,归纳为以下6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具体问题详见附件):
1.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不规范、不细致。主要表现为检定/校准有效性确定表未能提供、或确定表未明确检测方法标准对设备的技术要求等。
2.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不规范、不到位。主要表现为未能提供溯源、保养和期间核查等计划,或保养、期间核查计划不完善等。
3.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管控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危险化学品存放不规范、易爆物质未在公安部门备案、未能提供化学废液处理合同等。
4.原始记录的再现性不足。主要表现为铝合金型材检测记录无样品图、铝合金型材厚度检测数据数位保留不规范、平整度试验检测记录中桩号部位不明确等。
5.样品管理、流转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样品标识不清晰、无样品流转记录及留样记录等。
6.未按相关文件要求使用信息化管理。主要表现为未建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人员及仪器设备未在省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登记、省、市检测监管平台未联网登记等。
三、今后工作要求
结合此次专项行动的检查情况,我局对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加大对辖区内检测机构查处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超资质检测、无资质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挂靠,以及未按规定向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等行为,要从严从重依法处理;
(二)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应明确监管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落实检测机构联网登记、数据上传等信息化管理工作。加强检测机构信息化监管,未纳入省、市检测监管平台的检测机构不得在清远市内从事检测活动。
附件:2022年规范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情况一览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