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且总公司设在清远辖区的本地企业,网上报送成功后,将盖有企业公章的报表打印一式三份,于2023年3月3日前报送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局(造价站)。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造价站)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企业报表一式二份报送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
附件: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2.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0日
(联系人:卢生,电话:3375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