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政服务事项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数字化、无纸化审批进程,自2023年6月1日起,我局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项目不再收取纸质竣工图。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在工建系统(网址:https://gcjs.gdzwfw.gov.cn/)申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时,需上传竣工图。
二、上传的竣工图纸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出图专用章、审图专用章、竣工图章,纸质图纸原件彩色扫描,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三、上传的竣工图纸(PDF格式),PDF图纸文件名称要求:单体建筑名称+图纸名称。(每个单体请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提交图纸清单(附件)”序号顺序分6个PDF文件扫描图纸分别上传。例如:1某某大厦+施工图消防报建(建筑);2某某大厦+施工图消防报建(通风空调);3某某大厦+施工图消防报建(给排水)....5某某大厦+施工图消防报建(火灾自动报警);6某某大厦+其他图纸)。
四、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提交图纸清单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