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混凝土生产企业:
原定于2023年1月7-8日举行的1月自学考试推迟到4月1-2日举行,2023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举行,根据市招考办《关于请求协助做好我市2023年4月自学考试相关工作的函》要求,决定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建筑工地施工的对考生的考试、学习和休息的影响。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1-2日、15-16日(如有必要延长则另行通知),考点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停止一切产生噪声和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确保考场环境达标(考点位置详见附件1)。
二、考试期间,住建部门要安排人员到考点值班,落实周边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管控和投诉应急处理。
附件:考点列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9日
(联系人:冯健璋,联系电话:13926682101)
附件
考点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