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清城)产业园管委会、广德(英德)产业园临时管委会、广佛(佛冈)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
为贯彻落实4月24日全省三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暨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委、市政府有关重要工作部署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假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的通知》要求,全力防范建设工地各类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防汛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提高紧迫感和责任感,提前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2023年五一假期持续时间较长,强对流天气多,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做细做足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各监督机构要提前梳理好假期将继续施工的在建工程信息台账,要结合《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和防汛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在五一节前对辖区内的所有危大工程和计划假期继续开工的在建工程开展全覆盖安全排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要求,扎实做好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拆除、暗挖等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隐患要督促企业果断采取相关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二、严格落实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要求
各参建企业要严格落实“五一”节日期间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的要求,一是危大工程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原则上在节假日期间不施工。二是确需继续施工的危大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主体要严格落实提级管控要求,按照风险主动报告要求提前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备开工,并专门制订安全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三是企业负责人要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时段全天候在岗指挥施工。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检查中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一律责令无条件停工整改,并向我局报告。
三、加强汛期安全管理,落实各项专项行动
五一节期间也是防汛的关键时期。各主管部门和各参建责任单位要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严防小险变大险、小水酿大灾,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园区、县(市、区)住建部门节假日期间要充分发挥连续作战精神,加强统筹组织和检查督导,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重点排查工地板房、深基坑、高边坡工程、建筑起重机械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对前期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时间节点,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短时间内无法完成的,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细化临灾转移避险方案,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度汛。要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倒查工作机制,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按照“重大隐患不整改视同事故处理”的原则严肃问责。
四、加强建设工地火灾防控工作。
各园区、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火灾事故教训真查彻改工地消防安全问题隐患的紧急通》《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清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吸取近期国内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强化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工作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重点检查医院、厂房等人员密集场所二次装修工程消防隐患,活动板房是否为阻燃材料,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是否否按规定配备足够消防设施,是否有存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工人宿舍、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规用电行为,挤塑板等可燃材料堆放是否落实消防措施,周边是是否有效组织应急演练,电工、焊工是否持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是否按要求进行动火审批。
五、严格应急值守,强化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企业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极端恶劣天气预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主管部门、企业上下贯通,部门间横向联通,及时、准确掌握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调度应急救援人员和装备,及时有效开展救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请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开展“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6日中午12点前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送至我局质量安全监督科。(联系人:黄信立,联系电话:0763-3862307)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火灾事故教训真查彻改工地消防安全问题隐患的紧急通知》
2.《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清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吸取近期国内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强化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假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的通知》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