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参加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7-04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相关企业、项目

为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定于2023年7月5日-6日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参加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507号)转发给你们,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安排,我省参加线上培训。为做好我市参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7月5日-7月6日,共两天。

    二、培训地点

(一)市区培训地点:清远市北江二路建设大厦5楼503会议室。

(二)各县(市、区)培训地点由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三、培训对象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一线监督人员。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

四、培训方式

   线上培训网址:中国建设报视频号(二维码见下图)


    五、培训内容

(一)75日上午8:30-12:00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负责同志讲话。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解读,基坑工程安全管理。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要点培训。

(二)75日下午2:00-5:00

1.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操作及电子证照业务规程培训。

2.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三)76日上午8: 30-12:00

1.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2.《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图集)》解读。

3.《施工现场安全环境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解读。

(四)76日下午2:00-5: 00

1.《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解读。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施工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一线监督人员和各企业、在建项目从业人员参加线上培训,汇总本辖区本单位以及在建项目的参训人员名单及参训情况回执(详见附件),202374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

  (二)请市区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按要求参加培训。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参加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3日


(联系人:梁永坚,联系电话:386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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