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了加强工程造价行业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保障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清远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报送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决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由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和清远市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牵头组织工程造价专家联合成立检查组开展本次专项检查,清远市工程管理服务行业协会协助配合。
二、检查内容
(一)造价咨询机构市场行为检查
1.造价咨询机构承揽业务是否与委托方签订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手续完备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以及合同履行情况等;
2.企业专业人员的聘用手续、社会保险是否齐全;
3.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否存在违规“挂证”问题;
4.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5.企业及其专业人员的其他从业执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二)造价咨询机构执业质量检查
1.造价咨询业务的操作程序是否规范,盖章、签字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执行审查制度;
2.咨询成果文件是否实施三级复(审)核;
3.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内容、深度是否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等;
4.本省、市发布的有关造价管理规定和计价依据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对象及成果文件时间
(一)检查对象
2023年6月30日前已在“清远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登记且状态正常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采取不低于10%抽查比例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进行检查,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和名单另行通知)。
(二)检查成果文件范围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出具的本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各造价咨询企业将成果文件清单及人员信息表于2023年9月20日前上传至清远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专项检查管理模块。上传报送文档格式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表及专职人员信息表盖章扫描文件(格式见附件1、2),同时上传电子版文档。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项目报送清单采用Excel格式(格式见附件3),同时上传盖章扫描件。
3.承诺书盖章扫描件(附件4)
4.被检查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未承接清远地区造价咨询业务的填“无”及情况说明(附件5)。
(二)检查组采取成果文件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先进行现场检查并随机抽取2个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再集中对成果文件质量进行检查。
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检查情况表(见附件6),并由造价咨询企业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三)各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准备工作,并准备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全过程造价控制资料(属于全过程的项目提供),委托送审资料、造价审核资料及U盘等]。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抽检项目编审造价人员、立卷归档人员必须参加检查并予以积极配合。
(四)检查组专家在清远市工程造价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被通知参加抽调检查的专家所在的企业,要积极支持检查工作,妥善安排,保证检查专家按时到位。各专家需要自行携带手提电脑,准备好相关检查依据文件以及相关软件。
(五)检查组应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5及以上为优秀,80~95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检查结果为优秀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对检查评分为不合格的造价咨询企业,责令其整改,限期向检查组递交整改报告。对不配合检查、拒绝提供反映计价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执业行为或造价成果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根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行为记分办法》的规定,给予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相应诚信扣分。检查组将依据企业整改情况作进一步复检。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均应积极配合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及时、全面准确地提供检查所需要的相关文件、数据等资料。被通知参加抽调检查的专家所在的企业要积极支持,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客观公正记录检查情况,不得接收被检查企业的宴请、娱乐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廉洁工作。
附件:1.本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表、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清远分支机构基本信息表
2.清远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分支机构)专职人员信息表
3.清远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项目报送清单
4.承诺书
5.情况说明
6.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检查表、造价咨询机构成果质量检查表
7.2023年清远市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2日
(联系人:卢生,联系电话:3375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