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清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广德(英德)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检测等企业:
为宣传和解读新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动绿色、环保、节能、隔音等功能在新建建筑中落地;并在建筑地基基础检测中做到安全适用、数据准确、评价正确,我局决定组织开展一次有关内容的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质安科、服务站相关人员。
(二)广清(清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广德(英德)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管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局领导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人员。
(三)市辖在建工程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检测单位相关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
地点:建设大厦503会议室(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30号)。
三、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四、相关要求
(一)请广清(清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广德(英德)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9月18日(星期一)下午17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通过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回执功能反馈我局。
(二)请市管项目安全监督组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检测单位按要求参加培训,并汇总参训单位和人员数量(详见附件)。
附件:培训参会人员报名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4日
(联系人:陈彩红,联系电话:386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