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4-08



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广佛(佛冈)产业园管委会、广德(英德)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建设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推动清远高质量发展的有关工作安排,持续打击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中使用假冒伪劣建材违法行为,确保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建设使用建材和混凝土质量安全,决定开展2024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现将《2024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印发,请各部门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8




2024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材及混凝土质量管理进一步落实各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能,助力清远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全面实施,确保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建设使用建材质量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建材打假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检查对象

一是因建材质量或施工质量被信访投诉、举报、媒体曝光、记录不良行为、行政处罚,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建材不合格率较高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和混凝土生产单位。

二是"回头看"前两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发现的有使用不合格建材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混凝土生产,对施工单位其他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检查,对混凝土生产单位扩大原材料检查范围。

   (二)检查建材种类

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水泥、砂、建筑钢筋、电线电缆、砌体砌块、防水材料、建筑给排水管材、建筑安全网和脚手架扣件等。

混凝土生产单位:建筑用砂、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钢筋。

    二、工作任务

(一)抽查“材料进场验收和复验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执业人员,特别原材料进场把关人员的履责情况进行抽查,遏制职位虚设、数据造假的现象,对违规人员依规处理,对违法企业依法整顿,为打假提供必要的长效保障,通过日常开展巡查工作,上半年及下半年开展全市范围检查。

(二)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对未执行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违规减少依法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项目和数量进行查处,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三)施工现场建设用材质量抽查,坚持依法履责;健全制度,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依法对施工现场建设用材的实体质量进行抽查(抽测),并以抽查结果为线索,对不质量良行为进行调查,依法处理违法违规人员,积极配合开展诚信管理。

)预拌混凝土使用原材料质量抽查对各商品砼生产企业履行现行法规义务的情况及资质进行抽查,对其使用的主要原材料进行抽,对违规用材的行为进行处理。开展混凝土用砂专项治理,对问题突出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三、工作要求

(一)重视打假工作。各有关部门依据本身职责,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切实抓出成效,确保房屋与市政在建工程项目使用建筑材料的质量安全。

(二)强化日常监督建材打假专项行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将建材打假工作常态化,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促建,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对建材产品的检查台账登记,各监督部门应加大对在建工程使用建材的抽检,督促使用单位把好建材进货关。

(三)查处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善于在建材抽检中发现案件线索,对涉嫌假冒伪劣建材产品要予以查封并依法查办和处理,对已使用的不合格的建材应评估其危害,必要时应做实体检测鉴定。

(四)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生产、销售、使用伪劣建材以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底线思维”,在执法过程中坚定干事,对辖区发现案件线索和重大假冒伪劣建材案件隐瞒不报、压岸不查、查处不力的,将依法处理。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产业园管理单位将辖区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于1220前将有关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市住房城乡局质量安全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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