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和公路事务中心,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清远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建筑工程乙级以上、结构设计事务所资质单位,有关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所有权人:
为深刻汲取全国多起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结构失稳屋盖垮塌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大跨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推动我市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有效开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市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计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屋盖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单跨跨度大于24米或悬挑长度大于8米的各类大跨建筑。重点回访项目为:建成时间长、建造标准低、使用环境恶劣的大跨建筑。国家级大型体育馆和大型博物馆、机场航站楼、高铁候车楼等建设标准高、管理严格、维护保养规范的公共建筑,可不纳入回访范围。各设计单位应选派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回访检查要点进行回访,并通过“设计回访公益行动”微信小程序实时跟踪了解属地设计回访行动有关情况。
二、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督促指导本地区注册的甲级、乙级设计单位和结构设计事务所全面梳理本单位设计的大跨建筑项目,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回访工作。各县(市、区)教育、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要将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相关事项通知到本行业本地区大跨建筑所有权人,督促指导所有权人主动联系并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回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各大跨建筑所有权人要主动联系建筑原设计单位开展回访,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回访,为回访工作提供临时设施搭建、人员安全、物资准备等必要的支持保障。要重视回访意见,对回访发现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整改、鉴定、加固等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建筑使用功能、使用环境、维护保养等符合设计要求,避免事故发生。
四、鼓励设计单位积极申报作为本次行动持续期间重点联系单位,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重点联系单位申报表》(附件2)发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定邮箱(邮箱:zjt_scc@gd.gov.cn),并按要求定期报送回访工作进展、困难问题和经验做法。
五、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协调工作及宣传工作,于2025年1月7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本行业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
2.重点联系单位申报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教育局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21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陈舒婷,联系电话:3376010;市教育局联系人:魏炜,联系电话:3362616;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陈巍,联系电话:3369121;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人:胡斯柳,联系电话:3364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