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指导清远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附件:1.《清远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文本
2.《清远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图集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5日
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指导清远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附件:1.《清远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文本
2.《清远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图集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