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广东省绿色建筑项目申报一、二、三星级标识指南》和《清远市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规定》要求,我局组织完成了2025年度第一批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审查工作,确定1个项目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做好绿色建筑标识相关工作。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运营单位或业主,应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加强运行指标与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指标比对,每年将年度运行主要指标上报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
附件:清远市2025年度第一批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名单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3日
(联系人:蓝媚,联系电话:0763-3376010)
附件:
清远市2025年度第一批一星级绿色建筑
标识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