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发〔2017〕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管理工作机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清远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工作,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市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3380387(地环科),3361856(地环站、汛期24小时);传真电话:3380387,3362615。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