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利用函〔2017〕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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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政协发来七届会议何毅强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清远华侨工业园建设的建议》(提案号:20170021 )收悉,该提案由贵局主办,我局会办,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我市的用地指标安排坚持市委常委会通过的“三保一兼顾”原则,保障市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民生以及兼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清府办〔2016〕24号)的要求,我市年度用地指标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由市政府统筹,主要用于满足市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另一部分下达至各县(市、区)由其自主安排。建议业主单位积极联系英德市政府,尽快落实用地指标,英德市用地指标不足的再报市政府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追加。
专此函达。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