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利用发〔2014〕228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现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4〕29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主动做好征地批复文件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征地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加强征地信息网上公开建设,严格规范征地报批与实施程序。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4-12-15
清国土资利用发〔2014〕228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现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4〕29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主动做好征地批复文件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征地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加强征地信息网上公开建设,严格规范征地报批与实施程序。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4-12-15